乌鸟私情的典故出处:《三国志·蜀书》《杨戏传》裴松之注引《华阳国志》卷45第1079页 ‘……臣今年四十有四,祖母刘今年九十有六,是臣尽节于陛下之日长,报养刘之日短也。乌鸟私情,愿乞终养。’
出 处 晋·李密《陈情表》:“乌鸟私情,愿乞终养。”示 例 臣已离家日久,老母现在抱病垂危,望陛下赐臣还乡,少遂~。(清·钱彩《说岳全传》第四十五回)
乌鸟私情一词出自晋朝李密的《陈情表》:“乌鸟私情,愿乞终养。”乌鸟私情的典故:古时传说,小乌鸦翅膀长成,就会为父母衔食,以报哺养之恩。因而用“乌鸟之情”比喻奉养长辈的孝心。也称“乌鸟私情”。李密,字令伯,父母早亡,祖母刘氏抚养其长大,博涉群书,机警善辩,而又至孝,蜀汉封之为太子...
在唐代,白居易在《谢官状》中也提到了这一典故,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孝心:“乌鸟私情,得尽欢於展养;犬马微力,誓效死以酬恩。”这里的乌鸟私情,不仅仅是指乌鸟对母亲的反哺之情,更是诗人对母亲的孝顺之愿。明代张居正《谢召见疏》中也有类似的表述:“臣一念乌鸟私情,若非圣慈曲体,何由...
借典故写明人应尽孝心的句子是:“乌鸟私情,愿乞终养”。乌鸟私情:相传乌鸦能反哺,所以常用来比喻子女对父母的孝养之情。《陈情表》是三国两晋时期文学家李密写给晋武帝的奏章。文章从自己幼年的不幸遭遇写起,说明自己与祖母相依为命的特殊感情,叙述祖母抚育自己的大恩,以及自己应该报养祖母的大义...